“百戏入皖·星耀合肥”活动
餐饮类消费券发放公告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激发票根经济与餐饮消费活力,计划发放“百戏入皖·星耀合肥”活动餐饮类消费券。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消费券发放时间
2025年9月-12月(初定发放3轮,第一轮活动时间9月28日-10月31日,第二轮活动时间11月1日-11月30日,第三轮活动时间12月1日-12月31日,依据核销进度适当缩短或延长发放轮次。)
二、消费券发放对象
参与“百戏入皖·星耀合肥”票根活动的个人消费者。
三、消费券适用场景
参与活动的餐饮门店、酒店餐厅,适用商户以专题活动页面公布为准。(文末附第一批对外公示活动商户名单)
四、消费券发放标准
累计发放不超过200万元,根据消费券领用情况动态调整发放金额和券面数量,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五、消费券面额设置
消费券分6种面额,分别为:10元面额,消费满50元抵用;20元面额,消费满100元抵用;40元面额,消费满200元抵用;60元面额,消费满300元抵用;80元面额,消费满400元抵用;100元面额,消费满500元抵用。
六、消费券发放方式
消费券通过银联云闪付平台“百戏入皖·星耀合肥”餐饮类消费券专题活动页面发放。
七、消费券领取方式
消费者扫描“百戏入皖·星耀合肥”纪念票二维码,在活动页面绑定个人信息后,在“餐饮优惠”板块点击领券,跳转至云闪付APP专题活动页面进行领取。每位消费者仅限领取一种面额消费券,消费券领取后有效期10天,逾期未使用将自动作废,不得再次领取。
八、消费券核销方式
本消费券需到店核销使用,领取后在活动商户餐饮消费时,通过云闪付APP出示付款码,由商户扫码完成支付,符合满减标准的消费券自动核销。消费券可以与活动商户的优惠叠加使用,扣除商户优惠后的实际消费金额享受满减抵扣优惠。
九、消费券使用规则
(一)消费者需允许云闪付APP获取位置服务权限,消费券在核销时需要定位属于合肥市区域,如未打开定位会导致核销失败。
(二)每个消费者仅限领取和使用一次消费券,一次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不能重复使用。若因用户违规操作导致账户被系统风控,出现账户内消费券失效的情况,失效消费券不予补发。
(三)在消费券有效期内,使用券的订单发生退款、撤销等反向交易时,该张消费券将返还到用户账户中,返还的消费券原有效期不变。如退款时已经超出该消费券使用有效期,该张消费券不予返还,且无法再次使用。【如交易发生部分退款,则按比例退还用户订单实际支付金额,发生部分退货时不返还消费券。】
(四)消费券不可兑换现金、不可拆分使用、不可找零、不可充值,严禁将消费券用于购买团购券、预付卡、预付定金等。
十、活动注意事项
(一)活动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灾害事件、黑客攻击、系统故障、受有权机关指令需停止或调整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或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对于因恶意套取财政补贴、违规作弊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等非法因素造成财政资金面临较大损失风险时,有权提前终止活动。
(二)对于以任何不正当方式参与活动的消费者和商户,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买卖消费券、刷单、作弊、套现、扰乱系统、实施网络攻击、用机器模拟客户端等,有权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取消其活动资格,撤销其所获利益及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三)活动解释权归合肥市商务局所有。
第一批对外公示活动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