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记者从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获悉,安徽近日颁发首本采矿权不动产登记证书,意味着安徽省矿业权“权证分离”制度正式落地,矿业权人相关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证,为提高矿产资源开发效率,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9月19日,省自然资源厅向旌德县旌阳镇新桥吴家萤石矿采矿权人颁发采矿权不动产权证书。这是全省首本采矿权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了安徽省矿业权登记由“审批登记”到“物权登记”的根本性转变,矿业权“权证分离”制度在安徽正式落地实施。
业内人士指出,通过颁发采矿权不动产登记证书,让矿业权人的权利得到法律确认,可以有效避免因权属不清引发的纠纷。同时,可以促进矿业权流转和使用,激活市场活力,并且有利于强化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责任。
长期以来,我国勘查、采矿许可证具有“一证载两权”的特点,即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既是物权证书,也是行政许可证书。今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正式实施,创新建立起矿业权物权登记制度及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行为许可制度,终结了“一证载两权”的历史,在法律层面明确了矿业权作为用益物权的权利属性,为权证分离改革提供法理依据。
为推动新法规落地见效,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安徽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升级改造矿业权审批系统,优化申报流程、强化部门联动、提升服务效能,推动新旧制度无缝衔接。该厅专门发布公告,明确新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有关事项,制定探矿权登记、采矿权登记、勘查许可、采矿许可、矿业权抵押、矿产资源勘查方案、矿产资源开采方案等过渡期内临时服务指南,持续提升省级矿业权审批登记效率和便利度。
随着首本采矿权不动产权证书成功颁发,标志着安徽从“一证载两权”到“物权登记”的转变。接下来,省自然资源厅将以此次颁证为新起点,持续推进矿业权“权证分离”改革走深走实,确保新旧管理模式在全省平稳过渡、无缝衔接。
合肥在线-合新闻记者 吴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