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村干部落实惠民政策搞优亲厚友,没把党的纪律当回事,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日前,在收到镇纪委的处分决定书时,湖北省黄冈市英山县杨柳湾镇桥头边村纪检委员胡某某悔恨不已。
经调查,胡某某在明知自己一亲戚死亡的情况下,却并未向镇退役军人事务站报送信息。后通过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督系统比对发现,村民胡某在离世半年后,仍在领取退役军人带病回乡生活补助,共计9815元。
据悉,2023年,英山县纪委监委利用“大数据”监督,发现问题线索48个,批评教育和帮助处理4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人。
英山县纪检监察干部实地核查村级账目情况
英山是中央纪委确定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关注县、湖北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2023年,英山县对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纪委监委、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财政、发改、民政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构建了党委主导、政府主抓、部门联动、纪委跟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我们坚持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将中央纪委明确的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5个方面重点工作,结合英山实际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清单。”英山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说:“我们将党委政府督查、职能部门监管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工作贯通起来,建立‘督查+监管+监督’联动机制,形成‘发现、整改、完善’的监督治理闭环,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为了增强专项整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英山县纪委监委综合运用“室组地”联动协作监督、乡镇纪委协作区交叉监督、“定点进驻”精准监督等多种监督模式,摸排查找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排查乡村振兴领域存在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
该县纪委监委通过排查梳理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中收集的问题线索,发现红山镇屏峰村财经委员刘某某任职期间,通过虚假资料套取土地补偿款60多万元后,迅速对其采取留置措施,后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全县形成强烈震慑。2023年,全县共查处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97个,党纪政务处分104人,推动建章立制32项。
“我们通过分析近年来乡村振兴领域查处的案件,发现问题频发的原因包括村居治理的相关制度规定执行不到位、基层小微权力运行不规范、农村基层干部履职缺位等。”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一方面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完善了五大类小微权力清单和30项运行流程图,让村干部‘按图索骥’、群众‘精准监督’;另一方面全县选聘596名廉情信息员,一旦发现村干部违纪违规的问题线索时,及时向县乡纪委报告,进一步擦亮监督‘探头’”。
为乡村振兴“清障护航”,纪检监察机关义不容辞。该县纪委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持续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坚决纠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作风问题,坚决惩治‘蝇贪蚁腐’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护航乡村振兴发展”。(图/文 吴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