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自己或身边同事被人诬告是时有的事情,但配合调查也确实分散了干工作的精力,感谢调查组的同志还我们清白,接下来我们一定加倍努力工作!”11月8日上午,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法院干部卢某、胡某再三表达了对组织的感谢。今年5月,该区卧龙镇村民喻某实名举报卢某、胡某在办理案件中收受贿赂6万元。经区纪委监委调查后认定,该举报为不实举报,并以当面澄清的形式为卢某、胡某进行了澄清正名。
这是该区纪委监委近年来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的一个典型案例。失实检举控告不仅会给党员干部造成负面心理影响,更会挫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以会议澄清、当面澄清、书面澄清、通报澄清、媒体澄清等为抓手,打好“澄清正名”+“暖心回访”组合拳,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有为。
据悉,该区严格按照《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要求,只对具体失实问题进行澄清,不对党员干部本人作全面评价。同时对失实检举控告件进行分析研判,逐一过筛,校好澄清正名“准星”。
“为确保澄清正名经得起检验,我们建立三级审核制度。第一级由被反映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依据其政治品质、近期表现、群众口碑进行评估,第二级由案件承办室结合被反映人心理状态和被诬告后影响程度制定一人一策的澄清正名方案,确定澄清正名的时间、地点和形式,第三级由被反映人所在单位纪检组织、对口联系的派出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共同研判澄清正名是否存在风险隐患,最后报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审批。”该区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
要清除负面舆论影响,更要“扫清”遭受不实检举控告党员干部内心的灰尘。该区纪委监委在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后,一方面对被澄清干部本人及所在单位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其内心上的转变,另一方面加大与组织部门沟通联系,详细汇报被澄清干部情况,助力被澄清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担当作为。
此外,针对诬告陷害党员干部频发易发问题,该区纪委监委加大宣传力度,将纪律教育融入执纪执法全过程,由信访室、案件承办人员向实名举报人宣讲诬告陷害的恶劣后果,从源头上降低诬告陷害行为发生。2023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开展澄清正名49人次,查处诬告陷害人员3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澄清正名力度,旗帜鲜明地为受到不公正对待、埋头苦干、业绩突出的干部撑腰鼓劲,以实实在在的暖心回访激发干部干事创业不竭动力。”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李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