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了,这一下就为我们企业节省了10多万。”湖北某药业公司的黄经理在咨询办理水土保持业务时,潜江市水利和湖泊局工作人员告诉他:“根据省政府通知,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现行收费标准的70%收取,您公司的项目是在减免范围内的。”这才发生了上述一幕。
今年以来,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潜江市在开展水土保持监管工作中积极探索,通过实施“简程序、减时间、降收费”等系列措施,持续优化水利营商环境,为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贡献水利力量。截至目前,全市已对31个符合要求的生产建设项目减免水土保持补偿费,共减免资金141.37万元。
同时,为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该市积极推行水土保持区域性评估,指导潜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编制了水土保持区域性评估报告,并获得省水利厅批复。针对开发区内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全部实行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统一监测,简化验收程序。对32个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简化为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为企业减少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用约192万元。该市还出台了《潜江市水土保持方案区域评估成果运用办法》,方便使用单位掌握主要技术内容和结果,实行互认共享。对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仅进行形式审查,实行即来即办、现场办结。对受理申请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时间压减在7天以内,持续提升水土保持工作效率。
潜江市将继续做好水土保持政策宣传解读和引导,多渠道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水土保持监管工作方法及措施,以企业评价为第一评价,以市场主体感受为第一感受,持续服务企业发展。(谢雪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