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世界级生态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近日,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通报司法服务保障崇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相关情况和“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相关情况,并发布8起典型案例。
据介绍,崇明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大局,从增强服务责任担当、护航美丽乡村建设、保障乡村社会安全、维护乡村和谐安宁、优化乡村营商环境、推进乡村诉源治理等方面不断提升司法服务保障世界级生态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效能。
在护航美丽乡村建设方面,崇明区人民法院不断深化生态司法协同格局,创新建立上海法院首个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生态司法协同平台,通过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等方式,加强生态环境跨部门跨区域协同治理。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方面,2022年12月至2023年11月,全院审结各类商事案件3177件,推进涉民营企业纠纷就地妥善高效化解的相关工作获评全国和市级优秀案例。
近年来,崇明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完善内外协同治理机制,汇聚诉源治理合力,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实质化解,相关工作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
据通报,崇明区人民法院在崇明本岛东中西部和长兴、横沙两岛共设立5个人民法庭,办理全院超六成民事案件。通过与辖区乡镇订立《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协作机制》,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矛盾预防化解大格局,搭建多元共治平台,不断织密“村居-乡镇-法庭-院本部”四级诉调对接网络。汇聚诉源治理合力成效逐渐显现,近年来全院受理民事纠纷呈下降趋势,分家析产、法定继承等农村常见传统案件较2020年下降幅度达33.8%。
此外,为提升辖区群众对现代便捷高效司法服务的体验感,夯实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崇明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启动人民法庭现代化升级改造,业已完成一个“示范法庭”建设。
会上,崇明区人民法院还发布了8个典型案例,涉及审判执行各领域,主要体现了崇明区人民法院在执法办案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工作举措,包括在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高效解纷护航春耕生产、平等保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做法。